上诉人何某与被上诉人马某离婚纠纷一案,由家事审判庭法官独任审理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因感情问题多次发生争吵,甚至在孩子面前相互谩骂、指责,其中一方当事人当庭表示拒绝对方探望孩子,夫妻矛盾持续激化。对此,法官对于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。在法官的指导下,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妥善处理矛盾,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,都会保障对方的探望权,将离婚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。经过法庭进一步释法明理,最终,双方对离婚、婚生子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,自愿离婚,婚生子由父亲抚养,母亲定期支付抚养费。
庭后,法官将夫妻双方及孩子约到一起,听取孩子对父母离婚的意见,并当面向孩子承诺,法官将会定期进行家访,如果在学校或家中遇到问题可以向法官求助。法官的话帮助孩子快速化解了负面情绪,也让离婚纠纷当事人深受触动。(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孙翔)